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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发布《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次分红公告》。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3月3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3月2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3月29日。本基金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不征收所得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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