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及时支付房款
【资料图】
购房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所享有的产权份额由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依法行使抵押权的,购房人应按规定时间搬离共有产权住房,并办理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手续。符合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通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过渡性居住需求。
二、西安共有产权房租金标准
租金(5年内需要对政府产权部分按照市场租金的70%支付)
经过评估,周边商品房市场租金5年内平均租金为20元/平方米
个人支付政府产权租金为:市场租金5年内平均租金×5年内需要对政府产权部分按照市场租金的70%支付×政府产权比例×面积=20元/平方米×70%×30%×100平=420元/每月
三、咨询电话
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
地址:书香路288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09:00-12:00 午13:30-17:00
咨询及投诉电话:029-84193153
效能监督电话:029-87619420
乘车路线:713路区间公交车书香路樱花二路口站下车向东十字路口向南100米;325路公交车曹家堡站下车向南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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